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1-01 17:48: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公司2024年1-9月份产生的危险废物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示。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铍及其合金制品的生产,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含铍污泥、其他含铍垃圾、废活性炭、废显影液、定影液等危险废物。上述危废统一收集至专用收集桶内密封保存危废库内;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后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置单位合规处置。2024年1-9月委托有资质单位夏江(乌兰察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了废显影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公司2024年1-9月份产生的危险废物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示。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铍及其合金制品的生产,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含铍污泥、其他含铍垃圾、废活性炭、废显影液、定影液等危险废物。上述危废统一收集至专用收集桶内密封保存危废库内;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后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置单位合规处置。2024年1-9月委托有资质单位夏江(乌兰察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了废显影液定影液0.98吨、委托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了含铍污泥、其他含铍垃圾共计48.75吨,委托有资质单位宁夏莱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废乳化液6.08吨,委托有资质单位渭南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其他含铍垃圾49.18吨,委托有资质单位河南利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7.09吨。
公司现建设有3间危险废物暂存库,2024年9月增加一座含铍废物贮存库,用于现有铍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导流槽、墙裙裙角、事故应急池采用“混凝土地坪+环氧底漆”防渗层,同时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进一步做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有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化学试剂(废溴甲醇试剂)、废显影液和定影液的挥发性液体,因此设置了负压系统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00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按存放种类进行分区。危废暂存间内部墙角四周设置导流槽,配套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对危废暂存间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产废流程图》等。对公司危废库贮存标识、废物分隔贮存标识、危废标签按国家新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HJ1276-2022)更换了新标识、标签,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生成了二维码信息并粘贴在标识、标签上。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危废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
公司2024年1-9月份未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公司安全环保部,联系电话:0952-2098333。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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