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集团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于2017年8月启动了西材院改制工作。本次改制为整体改制,由集团公司作为改制后新公司的股东,100%持有其股权。资产、债务、业务和人员整体由新公司承继,原有劳动合同关系不变,不涉及资产剥离、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事项,总体保持稳定,各方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生变化。改制后新公司依法建立了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市场化经营的要求。目前,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
本次公司制改制既是大势所趋,也是企业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不仅仅是一个牌子的变化,更是深层次机制的改变,必将激西材院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竞争力,实现更好的发展,创造新的条件。